close

役男觀光出境 放寬到4個月


2011 美國暑期打工 役男可以不受2個月限制了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1050244&pType0=aALL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5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將役男現行每次觀光出境上限2個月,放寬到4個月;未在學役男若代表國家出國比賽,出境上限也由現行3個月,放寬至6個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邱議瑩受訪時說,很多家長希望小孩在高中畢業到進入大學1年級的暑假,能夠出國念個短期英文課程,增加英文實力與國際觀;但這些課程通常以10週為1個單位,受限現行法役男觀光出境以2個月為限,很多學生因而無法參加相關課程。

邱議瑩指出,10週的語言課程加上前期準備時間,12 週的出境時間是基本需求,因此提案放寬出境時間,讓役男出國短期進修時間更加充裕。

修正後的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規定,未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代表國家出國表演、比賽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6個月;因前4款以外原因經核准出境者(觀光出境),每次不得逾4個月。

此外,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徐少萍提案,放寬屆役齡男子在24歲內,只要就讀國外高中以上正式學歷學校(現行為大學以上),即尚未正式進入大學,先就讀語言學校時,仍可依法辦理入出境,避免過去有些學生因不符合相關規定,被迫居留國外不回國。

徐少萍提案修正的同樣是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獲院會通過,將現行規定「在國外就讀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改為「在國外就讀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正式學歷學校」,可依法入出境。

院會尚通過附帶決議,鑑於募兵制全面實施後,屆齡役男須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後,納入後備動員體系。為使役男便於規劃就學、就業,建請規定高中畢業學生於就讀大學或就業前,即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

立法院院會下午還修正通過國防法部分條文,將「協助災害防救」寫入國防武力之目的,以及軍隊指揮事項之一。99110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文欣 Win Shine 的頭像
    文欣 Win Shine

    文欣打工遊學旅遊 Win Shine

    文欣 Win Sh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