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打工渡假簽證申請須知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5日


打工渡假簽證計畫係依據德國在台協會與台北駐柏林代表處針對青年打工渡假計畫所合發之聲明而制定。提供台灣青年學子機會體驗德國的文化及日常生活。為能支付停留期間的費用,在最多一年的停留期限內得每次最長三個月替不同之雇主工作;也可參加為期最長六個月的進修課程。


打工渡假簽證適用對象


- 必須為台灣護照持有人且健康狀況良好


- 年齡介於18歲至30歲(即年滿18歲且未屆31歲)


- 前往德國主要目的係為渡假;且未曾持由德國核發之打工渡假簽證前往德國


- 受撫養之親屬(如:子女)不得同行


打工渡假簽證得於何處申請?


- 僅得向德國在台協會提出該簽證申請。


- 打工渡假簽證申請須先致電德國在台協會為時間約定之登記:


電話:(02) 2501-6188,分機205。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00-14:00 (12:00-13:00為午休時間)


- 電話登記後,德國在台協會將會寄發一封電子郵件,確認您的登記及告知約定之時間。


- 請注意,約定之時間不能變更,請您必於約定之時間內抵達本會辦理申請。


目前僅得候補。



申請打工渡假簽證須出示之文件為何?


簽證申請須親自辦理。請您於約定時間至櫃台辦理並出示下列文件:



- 一份完整詳細填妥之單國德國長期簽證申請表及親自署名之聲明書

- 二張3.5*4.5公分之正面照片


- 身份證正本及一份影本

- 有效之台灣護照正本及一份影本,須有至少二頁空白頁,護照有效期須比預計於德國停留之期間多三個月以上。

- 來回機票英文訂位證明。領取簽證時須出示機票正本。


- 財力證明(如:銀行存簿或是財力擔保聲明書)正本及一份影本


  於德國一年之停留須至少出示2000歐元(約九萬台幣)之財力證明。若您僅持有單程機票,則須出示雙倍之財力證明。


- 英文或德文履歷表一份


- 英文良民證一份(請洽各地外事警局辦理)


- 英文或德文書面闡述停留之理由及於停留期間內之活動列表一份。


- 語言學校/實習/進修課程參加證明或雇主之同意函(亦得附上其他證明或同意函)


- 健康保險證明,保險期須涵蓋於德國停留之期間。最遲得於領取簽證時提出。





打工渡假簽證之申請費用為何?
簽證費用為60歐元,依據申請當天匯率以新台幣支付德國在台協會。



持有打工渡假簽證,我可以在德國工作多久?
您可以在德國進行職業實習訓練或是從事一短期工作賺取旅費。
於德國的停留期間內,不得受雇於同一之雇主超過三個月。您亦可以參加為期最長六個月之單一或多個進修課程。
您可透過德國各大城市之職業中心(Agentur für Arbeit)尋找工作機會。職業中心僅能在您願意為單一工作數週以上時提供協助。此外,您亦可與可能之雇主直接聯繫。



還有其他注意事項嗎?

- 打工渡假簽證申請工作天約需一個月,目前每年限額200名。


- 不能保證一定核發,視申請者情況不同有可能要求提出其他文件。申請先決條件不符合時,將無法核發簽證。當申請人數達到限額後,德國在台協會將不再受理申請案件。


- 出發前往德國時,須攜帶財力證明及健康保險證明。



由於申請所需文件、條件仍有異動,請您務必於約定送件日再次上本協會網站確認申請必備文件,以避免文件不齊而導致申請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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